记者陈永撰文4月25日晚,新浪微博用户“李老师侃球”发布微博,内容包括《足球》报记者在内的多家媒体记者收受深圳足球俱乐部的好处费,受雇诋毁天海俱乐部与万通的股权交易等。
本人在第一时间向报社作出汇报,报社在咨询了法律顾问后,已就“李老师侃球”发布的微博发布了严正声明:涉及《足球》报的相关内容纯系捏造,相关人员的行为已经涉嫌民事侵权甚至刑事犯罪。
虽然“李老师侃球”一度通过编辑删除了“签名”图片随后又将该微博设为粉丝可见,但造谣滋事,岂能“一删了之”?
▲“李老师侃球”第一版造谣内容
4月25日晚9时接到信息之后,本人开始收集相关信息,包括截屏、录屏等各种方式,保留相关证据,总计相关图片总计留存22张,录屏视频2个,包含“李老师侃球”详细的用户名、认证资料、相关微博、微博配图的截屏及转存、两次编辑记录以及被编辑后撤掉的图片等等。
“李老师侃球”表示,图片来源于推特用户“深足冲冲冲”。而该推特用户为今年4月新注册用户,除了以上三则内容外并无其他推文,属于典型的“出口转内销”的网络造谣方式。
当晚11时左右,本人前往小区附近的派出所(济南)报警,派出所暂时认定的是民事自诉案件;26日凌晨1时,本人通过信箱向“济南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报警;凌晨2时,通过举报网站向“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进行了举报。
▲记者陈永已经通过多渠道维权
《足球》报也在全力维护报社及记者的声誉,本人向报社总编辑、国内编辑部主任明确表态:本人会向警方及网络监管部门报警,并愿意全力配合相关调查,以证清白,并期待对造谣者进行惩罚。26日零点43分,《足球》报官方微博发布了严正声明。
深圳市足球俱乐部则于26日凌晨1时1分发布了严正声明,同时在2时52分发布了更新的情况说明。
26日下午,记者前往济南泉城公证处,对微博用户“李老师侃球”的相关内容包括认证信息、微博内容、微博配图、微博编辑记录、通过微博编辑删除掉的图片等进行了公证,证据得以公证和留存。当日下午,本人签署《委托书》,授权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钟伟律师发表《律师声明》、并向相关侵权主体发送《律师函》。未来,本人将服从报社的一切安排,并配合各方的调查。
▲伪造“签名”(左)与记者本人签名(右)对比
作为《足球》报驻山东济南的记者,本人主要负责山东鲁能、河北华夏幸福、青岛黄海以及石家庄永昌四队的报道,同时也是报社的国家队跟队记者之一,有时也会根据报社要求写些采访到的中国足协方面的稿件。关于深圳足球俱乐部,唯一算得上有交情的是年初转会加盟深足的前山东球员王永珀,而本人从未与深圳足球俱乐部打过任何交道——竟会“上榜”“李老师侃球”微博中出示的收受深圳足球俱乐部的好处费的黑名单,纯属子虚乌有。
重新梳理“李老师侃球”的微博内容,尤其是这其中他出示的那张列举文章标题的相关图片,会发现他指控所谓的“深足现任老总花钱雇佣部分媒体诋毁天海万通”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万通资金问题、起底王辉及合力万盛不良历史、揭露合力万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