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和如东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
启用机动车违法通行和停放监控抓拍的公告
为有效遏制机动车违法通行及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和如东经济开发区内部分道路重点路段启用机动车违法停放和违法通行监控抓拍系统。对机动车在以下路段违反禁令标志通行及占用道路停放(停车泊位除外)的行为进行电子设备抓拍固定证据,依法给予交通违法人予以罚款元的处罚,并对驾驶证记3分。
一、启用时间:年1月15日0时0分(24小时抓拍)
二、监控设置地点:
1.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苴镇街道):
X线(苴镇福亮小学前至新光农村商业银行前路段);
2.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苴镇街道):
(1)临海西路(晓桥居委会前至苴镇桥路段);
(2)德耀路(临海西路路口至王潭村村委会前路段)
3.如东经济开发区:
(1)钟山路(淮河路路口至渭河路路口);
(2)黄河路(太行山路口至钟山路路口);
(3)牡丹江路(泰山路路口至昆仑山路口)。
4.如东经济开发区实验初中西侧钟山路(淮河路路口至嘉陵江路路口)限时单向由南向北通行(早6:00至7:00、晚19:30至21:30),上述时间段内,禁止三轮(含)以上机动车辆由北向南通行。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如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
关于如东县丰利镇部分道路
启用机动车违停监控抓拍的公告
为有效遏制机动车违法停放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如东县丰利镇以下部分路段启用机动车违法停车监控抓拍系统。除停车泊位外,对机动车在以下路段违反禁令标志占用道路停放的行为进行拍摄固定证据,依法给予交通违法人罚款元的处罚,并对驾驶证记3分。
一、启用时间:年1月15日0时0分(24小时抓拍)
二、监控抓拍范围:
1.如东县X线丰利镇凌河农民街(东起凌河小学前,西至四明路14号老供销社,北至X线21km+m处);
2.如东县X线丰利镇石屏大桥周边道路(西起X线24km+50m,东至石屏小学路段,南至X线23km+m即石屏幼儿园路口,北至丰利镇张家园村村部前);
3.如东县X线丰利镇环农农民街(西起X线27km+m处即鸿飞汽修厂前,东至X线28km即如东县广盛公纺织有限公司前,医院前);
4.如东县丰利镇新建西路全线(东起丰利机械厂有限公司,西至文园饭店前);
5.如东县丰利镇文园路全线(北至X线,南至丰利镇华严村东西水泥路,即派出所东侧南北路段);
6.如东县丰利镇通海路(南至丰利镇幼儿园,北至老农业银行路口北侧米);
7.如东县丰利镇新丰路(南起丰利生化厂,北至新建西路);
8.如东县X线丰利镇区段(南起丰玉桥,北至丰五线)。
9、如东县丰利镇土山路(南起X线,北至丰利原菜市场北侧路口)。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如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
关于如东县长沙镇部分道路
启用机动车违停监控抓拍的公告
为有效遏制机动车违法停放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开始在如东县长沙镇以下部分路段启用机动车违法停车监控抓拍系统。除停车泊位外,对机动车在以下路段违反禁令标志占用道路停放的行为进行拍摄,依法予以交通违法人罚款元的处罚,并对驾驶证记3分。
一、启用时间:年1月15日0时0分(24小时抓拍)
二、监控抓拍范围:
1.如东县长沙镇长沙路(南起S线,北至长沙镇福港路,即长沙派出所东侧南北路段);
2.如东县长沙镇长兴路(西起长沙路,东至长沙加油站路段,即乐惠万家超市门前东西路段);
3.如东县长沙镇福港路(原长兵线,起点洋口港大道路口,至香鲸湖大道路口结束);
4.如东县长沙镇洋口港大道全线(南起港城中通道路口,北至工业园区经四路路口);
5.如东县长沙镇黄海路全线;
6.如东县长沙镇渤海路全线。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如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
来源:如东公安微警务
编辑、制作:孟福娟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