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守法行车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督促提醒广大驾驶员遵守交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选取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曝光公布,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当文明守法交通参与者。
现对9月份通过道路电子监控设备采集的部分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放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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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
1、苏FVD
图片信息来源于:年9月21日9:58解放路(通源路至日新路段)电子监控设备
2、苏F6T图片信息来源于:年9月23日14:59人民路(静海路至光明路段)电子监控设备
3、苏FQU
图片信息来源于:年9月26日9:34解放路(公园路至狮山路段)电子监控设备
4、苏FKQ
图片信息来源于:年9月26日10:10长江路(解放路至秀山路段)电子监控设备
5、苏FH3
图片信息来源于:年9月26日15:20长江路(青海路口至解放路口段)电子监控设备
6、苏FQZ
图片信息来源于:年9月30日15:11解放路(长江路到公园路段)电子监控设备
7、苏FNW
图片信息来源于:年9月30日15:12长江路(黄海路口至南海路口段)电子监控设备
上述车辆驾驶人将受到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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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危害
1、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影响城市形象;
2、容易引发碰撞以及追尾事故。
3
交警友情提醒
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在指定地点停放机动车;
2、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或将车辆停放于停车泊位以外的区域;
3、我市主城区原有10条“严管路”分别为:解放路(海兴路至珠江路口段)、人民路(宋季河至瑞江路口段)、富江路(人民路至黄海路口段)、海兴路(新海路至秀山路口段)、江海路(丝绸路至秀山路口段)、镇中路(丝绸路至解放路口段)、静海路(解放路至南海路口段)、长江路(丝绸路至北京路口段)、珠江路(青海路至人民路口段)、民生路(丝绸路至解放路口段)。
年10月15日新增8条“严管路”分别为:北京路(长江路口至珠江路口段)、南海路(静海路口至长江路口段)、政法路(长江路口至嘉陵江路口段)、秀山路(长江路口至越秀路口段)、青海路(狮山路口至瑞江路口段)、丝绸路(江海路口至民生路口段)、嘉陵江路(南海路口至南京路口段)、狮山路(解放路口至北海路口段)。
在“严管路”违法停放机动车以停放或临时停放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处以元,记3分处罚;其他路段违法停放机动车以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处以50元罚款。
来源:海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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